婚前买房离婚时财产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主要看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还是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等情形,不同情况分配方式不同。
一、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如果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房屋,并且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甲在结婚前用自己的积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甲与乙离婚,这套房子仍归甲所有。
二、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房屋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丙在婚前支付了房屋首付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丙与丁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丙所有,但丙需要对丁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给予补偿。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会综合考虑共同还贷的金额、房屋的增值情况等因素。
三、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如果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并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若双方出资比例难以确定,则可能会平均分割。例如,戊和己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屋并登记在两人名下,离婚时,若能明确各自的出资比例,就按比例分割;若无法明确,可能各占一半份额。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需要有证据证明双方有共同购房的合意以及出资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