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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愿意离婚有什么办法

2026-01-10 18: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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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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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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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男方不愿意离婚时,女方可选择诉讼离婚。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男方不愿意离婚,女方若坚持要结束这段婚姻,诉讼离婚是可行的途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女方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证据的类型多种多样,比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分居协议、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相关影像资料、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尝试通过调解来化解夫妻之间的矛盾,看是否有和好的可能。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进入审理阶段。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可能会经历一审、二审等程序,所需时间和精力相对较多,但这是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实现离婚诉求的法律途径。

男方不愿意离婚有什么办法(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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