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与消防车撞车谁的责任更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不能一概而论。通常要依据双方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来认定。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主要遵循的原则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当私家车与消防车发生撞车事故时,有以下几种不同情况。
如果消防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按照规定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若私家车未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导致撞车事故发生,那么私家车可能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例如,消防车拉着警报正常通过路口,私家车为了抢行而与消防车相撞,此时私家车的责任就比较大。
如果消防车没有执行紧急任务,或者虽然在执行紧急任务但存在明显的交通违法行为,如超速、闯红灯等,同时私家车也没有明显过错或违法行为,那么消防车可能要承担较大责任。比如消防车在没有紧急任务的情况下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私家车相撞,消防车的责任则相对更大。
若双方都存在一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就要综合判断双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比如私家车未及时避让消防车,但消防车也存在超速行驶的情况,那么双方可能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车辆检测、证人证言等多方面的证据来确定。最终的责任认定需要由交警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科学判断。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