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抵押贷款办理需先确认该房产是否符合抵押条件,然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经过评估、审批等流程,签订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后,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并非所有农村房产都能用于抵押贷款。根据相关规定,用于抵押的农村房屋需要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且未做其他抵押。同时,抵押人需拥有完全处置该房产的权利。
接着是申请环节。抵押人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交贷款申请,通常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抵押房产的产权证明;借款人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能证明还款能力的材料;贷款用途证明等。
之后,金融机构会安排对抵押的农村房产进行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产的位置、面积、房龄、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房产的价值。这一评估结果将作为金融机构确定贷款额度的重要依据。
金融机构在收到评估报告后,会对借款人的资质和抵押房产情况进行全面审批。审批内容包括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房产的合法性和价值等。如果审批通过,金融机构会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具体条款。
双方达成一致后,会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合同中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借款人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签订合同后,需要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金融机构会按照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需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按时还款,避免逾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和额外费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