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若抚养费不够,可通过与对方协商或向法院起诉两种方式增加抚养费比例。
在现实生活中,随着物价上涨、子女教育等费用的增加,原有的抚养费可能无法满足子女的实际需求。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有以下途径可以尝试增加抚养费比例。
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较为平和、高效的方式。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就增加抚养费的问题进行沟通。在协商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子女实际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的增加情况,比如孩子的学费缴费单、医院的诊断证明及费用清单等。通过理性的交流,向对方说明目前的经济压力和子女的实际需求,争取对方理解并达成一致,签订书面的抚养费变更协议。这样既可以避免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也能快速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如孩子的生活费用支出明细、物价上涨的相关数据、孩子的学习费用等,以证明现有的抚养费确实无法满足孩子的实际需求。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增加抚养费以及增加的具体比例。
总之,当离婚后抚养费不够时,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增加抚养费比例,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