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判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怎么算的

2026-01-08 23:53:18
0 浏览
推荐律师
汪军康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云南创启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判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通常是先执行十三年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再执行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的性质与适用对象。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它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和无国籍的人。这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体现了国家主权原则,国家有权根据自身的利益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允许外国人在本国境内停留或居住。

执行顺序。当外国人被判处主刑并附加驱逐出境时,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一般是先执行主刑。以判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为例,该外国人会先在中国的监狱服刑十三年,接受刑罚改造。这是因为主刑是对犯罪行为的主要制裁方式,需要首先执行以实现刑罚的惩罚和教育目的。

后续执行。在十三年的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再执行驱逐出境。执行机关会按照相关程序,将该外国人强制遣送出国境。在执行驱逐出境的过程中,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规定,保障被驱逐出境者的合法权益。例如,要确保其有必要的时间安排离境事宜,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等。

特殊情况。如果该外国人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获得了减刑等情况,实际服刑期限会少于十三年。但无论减刑情况如何,都是在实际服刑结束后再执行驱逐出境。此外,如果在服刑期间该外国人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医疗救治等,可能会根据人道主义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妥善处理,但不影响最终驱逐出境的执行。

判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怎么算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458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