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经营范围经营的处罚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若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可能会被责令限期改正;若从事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项目,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在我国,企业的经营范围是在登记机关登记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企业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第四项规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若是情节严重的,还会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也规定,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不过,如果企业超越经营范围所经营的项目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犯刑法。比如擅自从事金融业务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企业超越经营范围签订合同,一般情况下,只要合同本身不存在其他无效情形,合同并不必然无效。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不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企业应该严格按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若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应及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