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房子拍卖的时间没有明确的统一标准,一般需要数月到一年多不等,主要受案件复杂程度、司法程序进展、房产状况等因素影响。
法院执行房产拍卖涉及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时间规定,但实际操作中会因各种情况而有所不同。
首先是查封环节。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一旦决定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拍卖,会先对房屋进行查封。从作出查封裁定到实际完成查封手续,通常较快,如果相关资料齐全、协助执行单位配合,可能在几天到几周内完成。
接下来是评估阶段。法院需要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会安排时间进行实地勘查等工作,出具评估报告。这个过程一般需要1-2个月左右,但如果房屋情况复杂,如涉及特殊用途、产权纠纷等,评估时间可能会延长。
然后是拍卖公告和拍卖实施。法院确定拍卖保留价后,会在相关网络平台发布拍卖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0日。之后进行第一次拍卖,如果流拍,还会进行第二次、第三次拍卖,每次拍卖之间也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要求。整个拍卖流程下来,顺利的话可能需要2-3个月,如果多次流拍,时间会更久。
最后是交付房屋。如果房屋拍卖成功,法院还需要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并要求被执行人腾空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这个过程可能会遇到被执行人不配合等情况,导致交付时间不确定,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更久。
综上所述,法院执行房子拍卖的时间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从启动到最终完成可能需要数月到一年多的时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
刑事案件罚金刑,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执行完毕,至迟不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