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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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个月离婚彩礼怎么办理

2025-10-04 12: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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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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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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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个月离婚,彩礼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之一,给付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一般会支持;若不存在这些情形,彩礼通常不予返还。

在我国,彩礼是一种传统习俗。当结婚三个月就面临离婚时,彩礼的处理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的考量。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结婚三个月的情况,如果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实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那么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是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比如,夫妻双方结婚后,因工作原因一直分居两地,没有实际的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若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时也可要求返还。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例如,给付彩礼使得给付方背负了巨额债务,生活陷入困境,在离婚时就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彩礼一般会被视为赠与行为,通常是不予返还的。比如双方结婚后正常共同生活,三个月后因为感情不和等原因离婚,给付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在处理彩礼问题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来作出公正的判决。

结婚三个月离婚彩礼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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