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伤故意伤害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重伤的判定需要依据专业的医学鉴定。司法机关会根据相关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和人员进行鉴定,以确定伤害是否构成重伤以及重伤的具体程度。
如果故意伤害行为不仅造成了他人重伤,还存在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形,量刑会进一步加重。根据法律规定,此时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谓“特别残忍手段”,通常是指采取毁容、挖人眼睛、砍掉手足等极其恶劣的方式实施伤害行为。
此外,法院在具体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各种情节。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处罚情节,或者是否存在累犯等从重处罚情节。同时,犯罪嫌疑人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等情况,也会对最终的量刑产生影响。
总之,重伤故意伤害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最终的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