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服刑人员通常是单独会见。
在司法实践中,律师会见服刑人员给予单独会见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律师享有会见当事人的权利,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服刑人员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而单独会见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方式。
单独会见可以为律师和服刑人员营造一个相对私密、安全的交流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服刑人员能够更加毫无顾虑地向律师详细陈述案件相关情况、自身遭遇以及存在的问题。律师也能够更为全面、深入地了解案件信息,从而为服刑人员提供精准且有效的法律帮助和建议。例如,在涉及复杂经济犯罪案件中,服刑人员可能需要向律师透露一些商业机密或者敏感信息,单独会见可以确保这些信息不被泄露。
同时,单独会见还有助于维护律师与服刑人员之间的信任关系。如果会见过程有他人在场,服刑人员可能会担心自己的言论被不当利用,从而有所保留,影响律师对案件的准确判断和辩护策略的制定。
不过,单独会见并非绝对不受限制。监狱等监管场所出于安全和管理的需要,可能会对会见进行一定的监控,但这种监控一般仅限于确保会见过程符合规定,不会干扰律师与服刑人员的正常交流。并且,监管场所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律师和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服刑人员涉及严重违规违纪或者存在安全风险等,监管场所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但这也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

法律依据: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 第九条
在押罪犯可以委托一至两名律师。委托两名律师的,两名律师可以共同会见,也可以单独会见。律师可以带一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 第十一条
律师会见在押罪犯时,监狱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派警察在场。
辩护律师会见被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在押罪犯时,不被监听,监狱不得派警察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