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女方无工作,孩子的判决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夫妻离婚涉及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时,女方无工作这一情况会纳入法院的考量范围,但并非唯一决定因素。
两周岁以下子女:根据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孩子尚处于幼儿期,更需要母亲的哺乳和照顾。即便女方无工作,只要其有能力为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环境,身体健康且无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法院大概率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例如,女方虽然暂时没有工作,但有一定的积蓄能够维持孩子短期内的生活,并且自身能够全身心照顾孩子,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全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成长。虽然女方无工作在经济条件上可能处于劣势,但如果女方能够证明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成长,有良好的教育理念和能力,或者男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如长期出差无法照顾孩子、有不良生活习惯等,女方也有较大机会获得抚养权。此外,法院也会考虑双方的家庭环境,比如双方父母是否愿意且有能力帮忙照顾孩子等。
八周岁以上子女: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充分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其意愿在抚养权判决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例如,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无工作的母亲生活,且母亲能够为孩子提供相对稳定的情感支持和生活环境,法院会在很大程度上考虑孩子的选择。
总之,女方无工作并不意味着就无法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从孩子的利益出发,综合各种因素做出最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