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所谓“几天后就安全”的说法。电动车剐蹭后逃逸,无论间隔多长时间都不能免除法律责任,被追究责任的可能性始终存在。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里并没有规定逃逸后经过一段时间就不再追究责任。也就是说,只要被查证有逃逸行为,就会面临相应的处罚,时间的推移并不能让逃逸者逃避法律制裁。
从实际情况来讲,现在城市中到处都有监控摄像头,包括道路监控、商家店铺的监控等。这些监控设备可以记录下电动车剐蹭事故发生的全过程以及逃逸者的行驶轨迹等信息。即使当时没有被发现,后续一旦被受害方或者警方通过监控等手段锁定逃逸者身份,逃逸者依然会被追究责任。
而且,受害方在事故发生后也可能会积极寻找线索,比如询问周边目击证人、查看自己或者周边的行车记录仪等。随着科技的发展,一些共享电动车等还配备有定位系统等,这些都增加了逃逸者被找到的可能性。
另外,逃逸行为不仅会让逃逸者面临法律风险,还会对自己的信用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在社会道德层面,逃逸也是一种不诚信、不负责任的行为,会受到公众的谴责。所以,在发生电动车剐蹭事故后,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停车,积极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而不是选择逃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