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共同房子的办理,需依据离婚方式和双方协商情况,通过办理过户或分割手续来完成产权变更。协议离婚的,双方需携带相关资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诉讼离婚的,凭借法院判决书直接办理。若涉及房屋贷款未还清,还需提前与贷款银行沟通。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子,处理方式有多种,具体操作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若双方是协议离婚,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了房屋的归属,那么就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第一步是准备好相关资料,通常包括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双方的身份证等。第二步,双方一同前往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填写房屋过户申请表,提交准备好的资料。房产管理部门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房屋产权的变更手续,将房屋过户到一方名下。
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会对房屋的归属作出判决。拿到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可以凭借判决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等资料,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无需对方到场配合。
另外,若房屋还有贷款未还清,情况会相对复杂一些。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处于抵押状态,进行产权变更需要提前与贷款银行进行沟通。一般来说,银行会要求提前还清贷款或者办理转按揭手续。转按揭是指将原有的房屋贷款转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名下。不过,不同银行对于转按揭的规定有所不同,有些银行可能不接受转按揭业务,这就需要提前了解清楚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在办理房屋相关手续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对具体的办理流程不清楚,也可以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