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放贷罪最高判十五年徒刑。
违法放贷罪,准确表述为违法发放贷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数额巨大”“造成重大损失”“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等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具体的司法解释和实际情况来判断。不过,从刑法条文的规定来看,该罪的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
需要强调的是,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严重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利益和信誉,也可能对国家的金融安全造成威胁。司法机关在认定该罪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行为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的数额、造成损失的程度等。只有准确把握这些因素,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对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进行公正的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