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本身不会因时间推移而导致起诉无效,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意味着,如果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例如,借条中写明借款于2020年1月1日到期,那么诉讼时效从2020年1月2日开始计算,到2023年1月1日届满。在这三年期间,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如果超过三年才起诉,且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债权人可能会丧失胜诉权,即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的诉求。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债务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不过,如果债权人在首次主张权利时,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那么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诉讼时效并非一成不变。根据法律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例如,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向债务人催讨过债务,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另外,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诉讼时效已过,债权本身并不会消灭,只是丧失了通过诉讼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且履行后不能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