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全责扣分情况需根据具体违法行为而定,可能不扣分,也可能扣1分、3分、6分或12分。
不扣分的情况:如果在撞人事故中,没有出现交通法规规定的扣分违法行为,只是因为其他原因导致承担事故全责,比如正常行驶时对方突然窜出躲避不及撞人,且自身没有超速、闯红灯等违规行为,这种情况下不会被扣分,但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扣1分的情况:若存在一些轻微违规行为,例如在开车撞人事故中,被发现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或者驾驶摩托车时未戴安全头盔等,会被扣1分。
扣3分的情况:要是在撞人事故中,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或者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逆向行驶等行为,会被扣3分。
扣6分的情况:如果撞人时存在闯红灯的行为,会被扣6分。另外,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导致撞人且负全责,同样会被扣6分。
扣12分的情况:比较严重的是酒驾撞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还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也会被扣12分。一旦发生开车撞人且负全责的情况,除了关注扣分,还需积极处理事故,对伤者进行救助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三条
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