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后多久能判决离婚没有固定时间,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通常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经批准还可延长。而且离婚判决还受是否存在法定离婚情形、对方态度等因素影响。
诉讼程序和时间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这种程序一般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离婚案件。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也就是说,从立案到最终判决,普通程序下最长可能超过一年。
离婚判决的影响因素:是否能判决离婚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同意且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法院可能会较快判决离婚。但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而女方又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很可能在第一次诉讼中判决不准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女方若想再次起诉,需等待六个月之后,这无疑会使整个离婚过程的时间大大延长。
特殊情况的处理:在一些复杂的离婚案件中,如涉及大量财产分割、抚养权纠纷、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等情况,审理时间会更长。因为法院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评估鉴定等工作,以确保判决的公平公正。此外,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出现当事人申请回避、管辖权异议等情况,也会导致审理时间的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