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内一方出轨,财产分割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通常不会仅因出轨而让过错方净身出户,但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出现出轨行为时,财产分割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这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协商确定财产的分割方式和比例。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将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对存款、车辆等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这里的照顾无过错方权益,意味着在财产分割上,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但需要明确的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出轨方必须净身出户。净身出户通常是在双方有明确的书面协议约定,或者出轨方自愿放弃财产的情况下才会出现。
在司法实践中,要证明对方出轨并让法院在财产分割时予以考虑,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出轨方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亲密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只有证据确凿,法院才会在判决时对无过错方的权益予以适当保护。此外,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在离婚时仍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总之,婚姻内一方出轨时的财产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