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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约

2026-01-03 14: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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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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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品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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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权到期后,不同性质的土地续约方式不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通常需要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首先要明确,这里所说的房屋使用权到期,实际指的是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到期。因为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而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

住宅建设用地:根据《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规定保障了广大居民的居住权益,让居民无需担心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不过,关于自动续期是否需要缴纳费用以及具体的缴纳标准,目前法律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如商业、工业等用地,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在办理续期手续时,土地使用者一般需要向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的材料,如申请书、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予以批准,并办理后续的手续。总之,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需要根据土地的性质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

房屋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约(0)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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