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贷款离婚时的分割需先判断该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属于,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分割方式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要明确共同贷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共同贷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割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分割,比如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贷款债务,另一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债务。这种协商结果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过错程度等。例如,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配一些债务给过错方。在实际执行中,如果是房屋等共同财产的贷款,法院可能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如果共同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那么该债务应由负债方独自承担,与另一方无关。在处理共同贷款离婚分割问题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贷款的性质和用途,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