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出生不一定就是中国籍,通常需依据父母的国籍等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来确定。
国籍的取得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国籍的确定并非单纯以出生地来判定。具体而言,若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这体现了国籍法中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基于父母的中国公民身份以及孩子出生在中国这一事实,孩子自然取得中国国籍。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国籍冲突等问题,遵循国际通行的一些做法。
另外,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这一规定保障了那些父母身份特殊、没有明确国籍的孩子能够在中国获得合法的国籍身份,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关怀和对人权的保障。
所以,在中国出生只是确定国籍的一个因素,而不是唯一因素。判定是否具有中国国籍需要综合考虑父母的国籍情况、是否定居国外等多方面因素,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以确保国籍管理的规范和公正。

法律依据:
《国籍法》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