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内出血可能被鉴定为重伤,也可能被鉴定为轻伤,甚至可能不构成轻伤,具体要依据出血的部位、出血量、是否引发其他并发症以及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等,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确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判断损伤程度的重要依据,它将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重伤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的损伤。
对于颅内出血,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一般会被鉴定为重伤。例如,开放性颅脑损伤伴硬脑膜破裂;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外伤性脑脓肿等。这些情况通常意味着颅内出血对脑部组织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影响了大脑的正常功能,甚至可能威胁到生命安全。
而被鉴定为轻伤的颅内出血情况相对没有那么严重。比如,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颅骨骨折;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等。这些损伤虽然也会对身体造成一定影响,但经过治疗后,一般不会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对大脑功能的影响相对较小。
需要强调的是,损伤程度的鉴定是一个专业且严谨的过程,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根据详细的病历资料、影像学检查结果以及对伤者的实际检查情况等进行综合判断,不能仅仅依据颅内出血这一单一症状来确定损伤程度。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2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