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诈骗600元通常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定罪量刑。因为一般诈骗罪的入罪标准要达到数额较大,而600元未达到该标准,但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对于未成年人,处罚会综合考虑其年龄、具体情节等因素从轻或者减轻处理。
从刑事犯罪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诈骗罪。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各地区有所差异,但一般是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所以仅诈骗600元,未达到诈骗罪的入罪门槛,不能以诈骗罪对其定罪量刑。
然而,虽然不构成犯罪,但这种诈骗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此类违法行为,会根据其年龄进行不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在处理未成年人诈骗案件时,除了考虑法律规定的处罚外,更注重教育和矫正。相关部门会联合家庭、学校等多方面力量,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帮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危害,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避免其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监护人也需要承担起相应的监管和教育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日常管理和引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