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二级,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存在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等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重伤二级是重伤的下限,与重伤一级相衔接,重伤一级的上限是致人死亡。重伤二级在量刑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一方面,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是重要因素。例如,伤害的手段是否残忍,是使用简单的工具还是有预谋地使用危险武器;伤害的过程是否持续较长时间、是否对被害人进行多次伤害等。若手段特别残忍,即使只是重伤二级,也可能接近甚至达到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另一方面,犯罪人的主观故意和动机也会影响量刑。如果是出于恶意报复、寻衅滋事等恶劣动机实施伤害行为,会比因一时冲动、口角引发的伤害行为量刑更重。
此外,犯罪后的表现也至关重要。如果犯罪人在伤害行为发生后,积极对被害人进行救助、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这些情节都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反之,若犯罪人有前科劣迹、在案发后逃逸、拒不认罪等,会在量刑时从重处罚。
总之,故意伤害重伤二级的量刑是一个综合判断的过程,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确定最终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