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通知书邮寄到达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通常在2-7天左右,但没有固定的准确时长。
拘留通知书的送达方式与时间规定。根据法律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一般会通过挂号信的方式邮寄给家属。影响邮寄时间的因素。地域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收件地址和拘留地处于同一城市或者距离较近,邮寄时间相对较短,可能2-3天就能送达。比如在一些大城市内部,交通便利、投递效率高,信件能较快到达。但如果收件地址与拘留地相距较远,尤其是跨省份、跨地区的情况,邮寄时间就会延长。像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寄到西部偏远地区,可能需要5-7天,甚至更久。此外,邮政系统的工作效率和运输状况也会对送达时间产生影响。在一些特殊时期,如节假日、极端天气等,邮政运输可能会受到阻碍,导致送达时间延迟。例如在春节期间,物流运输压力大,邮件处理速度会变慢,拘留通知书的送达时间可能就会比平时长。还有收件地址的准确性和详细程度也很关键。如果收件地址不清晰、不完整,可能会导致邮件无法准确投递,需要额外的时间进行核实和重新投递,这也会使送达时间不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