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拘留可能是行政拘留,也可能是刑事拘留,具体取决于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
在法律体系中,对于妨害公务行为的拘留性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如果行为人妨害公务的情节较轻,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那么通常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等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的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就包含了一定程度的妨害公务行为,这种情况下进行的拘留就是行政拘留,其目的主要是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戒和教育,以维护社会秩序和行政管理的正常进行。
然而,如果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就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此时,公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总之,判断妨害公务拘留是行政还是刑事,关键在于行为的情节、危害后果以及是否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