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两个孩子归一方抚养,抚养费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抚养费的计算依据主要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要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例如孩子的日常饮食、衣物开销,以及参加兴趣班、辅导班等教育方面的支出,还有生病就医的费用等。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一个孩子的抚养费。当有两个孩子都归一方抚养时,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里的月总收入,是指其一个月所获得的固定报酬的总数,如工资、奖金及其他收入等。比如,一方月收入为10000元,那么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可能在3000-5000元之间。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情况,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当年总收入可以通过其全年的收入流水等证明。同行业平均收入则可以参考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相关数据。例如从事餐饮行业,可参考当地餐饮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来确定抚养费。
此外,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孩子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或者当地生活水平较高等,抚养费数额可以适当提高;反之,如果一方收入极低,无法按照上述比例支付,也可以适当降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为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在实际生活中,双方也可以就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