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哺乳期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男女双方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女方可以提起,男方原则上不得提出,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协议离婚是一种较为和平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孩子哺乳期进行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探视权等问题达成一致。例如,通常哺乳期的孩子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双方可以在协议中明确这一点。然后,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经过冷静期等程序后,即可完成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如果女方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在审理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准予离婚。在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不过,如果母亲有特殊情况,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等,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孩子由父亲抚养。
此外,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要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和成长环境,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相对稳定和健康的环境中成长。同时,在办理离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