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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拿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2025-12-29 10: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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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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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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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拿结婚证需要准备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此外,再婚者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丧偶证明等能证明婚姻状况的材料。

在我国,二婚办理结婚证和初婚在大部分证件要求上是一致的,但由于二婚涉及到之前婚姻关系的结束,所以还需要额外的证明材料。

首先是基本证件。常住户口簿是用于证明双方的户籍信息,明确双方的常住地址等情况,是确定当事人身份和户籍归属的重要依据。居民身份证则是用于证明个人身份的法定证件,上面包含了个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关键信息,是办理结婚证必不可少的证件。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这是为了确保双方的婚姻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像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签署该声明是一种法律上的承诺,表明双方知晓并遵守相关的婚姻规定。

对于再婚者来说,还需要提供能证明其之前婚姻关系已经结束的材料。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依法解除的官方凭证。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的,则需要提供离婚判决书,离婚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同样能证明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对于丧偶的情况,需要提供丧偶证明,以此来证实前一段婚姻因配偶死亡而自然终止。

准备好上述证件和材料后,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二婚拿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证件(0)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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