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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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没有对方身份证和结婚证怎么办理

2025-12-28 16: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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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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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磐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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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没有对方身份证和结婚证也可以办理。没有对方身份证可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对方身份信息;没有结婚证可前往相关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之后准备好其他诉讼材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的过程中,若没有对方身份证,并不意味着无法启动离婚诉讼程序。可以尝试从一些日常生活的文件中获取对方身份信息,例如户口本、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这些文件可能会记录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如果这些途径都行不通,可以委托律师,律师凭借律师证和律所介绍信等材料,到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

当没有结婚证时,也有解决办法。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若不想补领,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会有婚姻登记档案留存,当事人可以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该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另外,也可以到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复印后加盖保管部门的印章,同样可以作为婚姻关系的证明。

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还需要撰写离婚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如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经过等)。此外,还需收集相关的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

最后,将上述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

起诉离婚没有对方身份证和结婚证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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