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抚养权的法定监护人仍需履行法定监护职责,同时可与有抚养权一方就孩子相关事宜进行协商沟通,若出现抚养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等情况,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孩子权益,必要时也可争取变更抚养权。
在法律层面,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监护权是法定的,父母双方都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不会因离婚等原因丧失。即便没有抚养权,法定监护人依然要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
履行法定监护职责:没有抚养权的法定监护人要关注孩子的生活、教育、健康等方面。例如,在孩子面临重大医疗决策时,有权参与意见并了解相关情况;在涉及孩子财产管理方面,如孩子获得的赠与、继承财产等,监护人要确保财产安全且用于孩子的利益。
与抚养方协商沟通:没有抚养权的监护人可以和有抚养权的一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出谋划策。比如,就孩子的教育问题、兴趣培养等进行交流,形成教育合力。同时,按照约定的探视时间和方式,定期看望孩子,给予孩子关爱和陪伴,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维护孩子权益:若发现有抚养权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如虐待、遗弃孩子,或者存在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没有抚养权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争取变更抚养权:当出现法定情形,如抚养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孩子行为等,没有抚养权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作出是否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