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正常缴存公积金等条件,所需资料包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等。
首先来了解长沙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基本要求,意味着借款人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借款申请人须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补缴的不算作正常缴存。而且,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在购房方面也有一定要求。所购住房符合本市公积金贷款要求,比如是用于自住的新建普通住房、再交易自住住房等。并且,借款人家庭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如果之前有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是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另外,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常见的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等。
接下来看看需要准备的资料。身份证明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以证明借款主体的身份信息。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声明等,这有助于确定借款人的婚姻状态及相关权益。购房合同,购买新建住房的,提供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首付款证明,购买新建住房的,提供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发票;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提供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银行转账凭证。还款账户,借款人提供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借记卡。
如果是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还需要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房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总之,在申请长沙公积金贷款前,要仔细确认自身是否满足条件,并准备好齐全的资料,以确保贷款申请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