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因高利贷没还被起诉且网络账户被冻结时,首先要积极应对诉讼,确认债务的合法性,对于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部分可主张不予偿还;同时可以尝试与债权人协商和解,争取解冻账户;若认为冻结存在错误,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在面对高利贷没还被起诉且网络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确认债务合法性:依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要仔细审查借款合同,明确借款本金、已支付利息以及剩余未还金额等关键信息。若发现利息超出法定上限,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在诉讼过程中,可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实际的借款和还款情况,主张只偿还合法本金及利息。
积极参与诉讼:收到法院传票后,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诉讼。在庭审中,要清晰、准确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考虑聘请专业律师代理诉讼,律师能够依据具体案情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尝试协商和解:主动与债权人沟通,表明还款意愿,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可以提出合理的还款计划,如分期还款等。若债权人同意和解,可向法院申请解除对网络账户的冻结。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沟通记录,以防后续出现纠纷。
提出执行异议:若认为法院冻结网络账户存在错误,比如冻结金额超出应偿还债务范围等情况,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说明理由和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裁定。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因不当处理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