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务和财产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财产分配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债务方面,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关于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协商优先原则。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配共同财产,只要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法律会尊重双方的意愿。
二是均等分割原则。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在判决时一般会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但这并不意味着绝对的平均分配,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如一方对家庭的贡献大小、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例如,一方在婚姻期间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义务,在财产分配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三是照顾特殊群体原则。法院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比如,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在财产分配时可能会给予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适当倾斜;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配时也会得到相应照顾。
而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在离婚时仍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配。
关于债务分配。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一般先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对于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