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时被欺诈,购房者属于消费者。在法律层面,消费者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购房者购买房屋用于居住等生活目的,符合消费者的定义,因此属于消费者范畴。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明确指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房屋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购房者购买房屋通常是为了满足居住、改善生活条件等生活消费需求。例如,普通家庭购买一套住宅用于日常居住,这显然是出于生活消费的目的。
在司法实践中,也普遍认可购房者属于消费者的地位。当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遭遇欺诈行为,如开发商虚假宣传房屋配套设施、隐瞒房屋质量问题等,购房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开发商宣传小区配备高端的健身会所,但实际交房时却没有,这就构成了欺诈行为,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虽然房屋的价值相对较高,交易过程也较为复杂,但这并不影响购房者作为消费者的身份认定。与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一样,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需要法律给予保护。而且,将购房者纳入消费者的范畴,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使开发商诚信经营。
此外,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宗旨来看,其目的是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购房者在面对开发商等经营者时,往往在信息获取、专业知识等方面处于劣势,将其认定为消费者,能够更好地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价值,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