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拘留一般最长为24小时,拘留48小时可能存在违法超期拘留情况,也可能是符合特殊规定。若被超期拘留,当事人或家属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若符合特殊规定,则需配合调查。
一、了解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可能的情况及处理方式1. 符合特殊规定如果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下,公安机关可以在48小时甚至更长时间内不通知家属。在这种情况下,家属应保持耐心等待,同时可以尝试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的大致情况,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2. 违法超期拘留若不存在上述特殊情况,公安机关拘留48小时属于违法超期拘留。当事人或家属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家属可以向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询问拘留的理由和依据,要求其说明超期拘留的合法性。如果公安机关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家属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法律监督的职责,会对超期拘留的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此外,当事人在被超期拘留期间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还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三、注意事项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