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货款不还,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可走法律流程,包括收集证据、确定管辖法院、撰写起诉状、申请立案、参加庭审、申请执行等步骤。
当遇到别人欠货款不还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对方所欠货款的事实和金额,要求对方尽快还款,并给予一定的合理期限。如果协商能够解决问题,那是最为理想的结果。
若协商不成,就需要启动法律程序。第一步是收集相关证据,这是非常关键的环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送货单、收货单、对账单、发票、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要能够清晰地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关系以及对方所欠货款的具体数额。
第二步是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可以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起诉。
第三步是撰写起诉状。起诉状要详细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偿还的货款金额、利息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事实和理由,要清晰地阐述双方的交易过程、对方欠款的事实等。
第四步是向法院申请立案。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缴纳诉讼费用。
第五步是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等环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第六步,如果被告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仍未还款,原告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告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被告的财产等,以实现原告的债权。
走法律流程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通过合法途径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要求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