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欠款不还起诉对方,需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缴纳诉讼费用,之后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起诉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明确被告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确保能够准确找到对方。收集和整理证据,证据是诉讼的关键,常见的能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有借条、欠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借条或欠条能直接证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转账记录可以证实款项的交付情况;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若能清晰体现对方承认欠款的事实,也具有重要的证明作用。
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诉讼请求要明确具体,比如要求对方偿还的欠款金额、利息等。事实与理由部分要清晰阐述欠款的形成过程。
然后,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合同纠纷,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法院,并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诉讼费用。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通常会先进行庭前调解,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就可以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若调解不成,则会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上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作出判决。
如果判决生效后,对方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措施,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