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债务的产生原因、用途、承担主体等方面。共同债务通常是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产生,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则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个人利益所负,由个人承担。
一、产生原因不同。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像夫妻二人一起在购房合同上签字贷款买房,这笔贷款就是共同债务。此外,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例如为家庭日常买菜、水电费等支出所产生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往往是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进行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二、债务用途不同。夫妻共同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共同生活包括维持家庭的日常开销、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方面。共同生产经营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一方虽未直接参与,但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情况。例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店铺,因店铺进货所欠的货款就是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的用途则是满足个人的特殊需求,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比如一方为了满足自己的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所欠下的债务。
三、承担主体不同。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或者部分债务,承担债务的一方在偿还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而个人债务仅由负债的一方承担,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例如一方因个人侵权行为产生的赔偿债务,就由该方独自承担。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对于保护夫妻双方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