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过户通常在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在我国,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对于房屋遗产过户,这属于不动产登记中的转移登记范畴,所以一般是前往当地负责不动产登记的部门进行办理。
在去办理之前,需要先完成一系列的前期工作。要确定遗产的合法继承人。如果有遗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具有继承资格;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确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接着,可能需要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提交相关材料,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公证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并出具继承权公证书。不过,目前并不是所有地区都强制要求进行继承权公证,有些地方可以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
之后,继承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所需材料一般包括: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继承权公证书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契税完税凭证等。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可能还会对房屋进行实地查看等。经过审核无误后,会将相关的产权变更信息登记到不动产登记簿上,并为继承人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至此房屋遗产过户手续完成。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在办理前可以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完成过户。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