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遗嘱内容不同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确

2025-12-25 02:17:27
0 浏览
推荐律师
柳亚龙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北京德和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遗嘱内容不同时,一般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但需满足该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等生效条件。若存在公证遗嘱,在《民法典》施行前,公证遗嘱效力优先;《民法典》施行后,不再存在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情况。

在我国《民法典》施行前,《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多份不同内容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那么应以公证遗嘱为准。因为公证遗嘱经过了公证机构的严格审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有更高的保障。例如,老人先订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大儿子,之后又去公证处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小儿子,那么在老人去世后,应按照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小儿子。

然而,《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后,情况发生了变化。《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确立了以最后遗嘱为准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体现了对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尊重,因为随着时间推移和情况变化,遗嘱人的意愿可能会发生改变。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哪份遗嘱,都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和生效条件。比如,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作为确定遗产分配的依据。如果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即使是最后订立的,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遗嘱内容不同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确(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22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