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遗嘱一般属于民事案件,但情节严重时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在通常情况下,伪造遗嘱多被视为民事纠纷范畴。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进行处分的意思表示,当有人伪造遗嘱时,往往会侵犯其他合法继承人的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其他继承人若发现遗嘱被伪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遗嘱无效,重新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遗产。在这类民事案件中,法院主要是对当事人之间的财产权益纠纷进行处理,确定各继承人应得的份额。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伪造遗嘱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如果伪造遗嘱过程中涉及到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者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行为,就可能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这些罪名属于刑事犯罪,会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此外,如果通过伪造遗嘱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例如,继承人甲为了独占遗产,伪造了一份遗嘱,并成功骗取了其他继承人应得的财产份额,数额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那么甲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伪造遗嘱的性质需要根据具体的行为和情节来判断,可能是单纯的民事纠纷,也可能上升为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