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被拘留是否会留案底,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行政拘留,不会留下刑事案底;如果是刑事拘留且最终被法院判定有罪,就会留下刑事案底。
首先要明确案底的定义,案底通常指的是犯罪记录,即经法院审判判定有罪后,相关犯罪信息会被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当涉及殴打他人被拘留时,存在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情况。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比如,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有轻微的肢体冲突,一方对另一方进行了殴打,但伤害后果不严重,未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能会对打人者处以行政拘留。这种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会有留存,但它不属于刑事犯罪记录,严格意义上不算通常所说的案底,对个人的影响相对较小,不过在某些特定的职业准入、出国签证办理等方面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
刑事拘留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如果殴打他人的行为情节严重,达到了刑事犯罪的标准,比如造成他人重伤甚至死亡,或者符合寻衅滋事等犯罪的构成要件,公安机关会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不过,被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留下案底。在刑事拘留后,还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以及法院的审判。只有当法院最终判定嫌疑人有罪时,才会留下刑事案底。一旦有了刑事案底,会对个人的生活、工作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如无法从事某些特定职业,在子女报考一些特殊岗位时也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