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离婚后财产分配需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对于再婚夫妻而言,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在再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登记在该方名下,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仍归其个人所有。同时,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也都属于个人财产范畴。
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则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倡导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方式具有灵活性和自主性,能够更好地满足双方的需求。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照顾子女权益是重要的考量点,例如,若子女随一方生活,在财产分配上可能会适当倾向该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女方在社会和家庭中可能面临一些特殊情况,所以也会给予适当照顾。此外,对于无过错方,法院也会在财产分配时予以倾斜。比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上也会得到相应的照顾。
另外,在处理再婚离婚财产分配时,还可能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有书面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应当按照约定处理财产。总之,再婚离婚财产分配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