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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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2025-12-22 18: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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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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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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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通常需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经审查后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定。

在司法实践中,若想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一般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

需明确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是判断能否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重要法律基础。

要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据是证明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借款协议、配偶对债务的追认文件、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的凭证(如购房合同、子女教育费用支付凭证等)、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合同、账目等。只有提供充分的证据,才能增加追加成功的可能性。

然后,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详细说明申请追加的理由,阐述该债务为何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附上准备好的证据材料。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方式可能包括书面审查、询问当事人等。

最后,法院会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裁定。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理由成立,会裁定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如果认为申请理由不成立,则会裁定驳回申请。若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还可以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等途径进行救济。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具体操作和审查标准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当地法院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怎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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