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诉讼的有效周期指的是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此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影响诉讼时效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是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例如,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通常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比如,在一份买卖合同中,卖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货物,但买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货款,从应付款时间届满之日起,卖方就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此时三年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不过,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这是一个最长的保护期限,即使权利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一般也无法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诉讼时效可能会出现中止、中断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指,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另外,某些合同纠纷可能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规定。比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合同纠纷诉讼的有效周期一般是三年,但要综合考虑起算时间、最长保护期限、中止中断情形以及特殊规定等因素,以准确判断是否仍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