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的职能主要涵盖房地产市场监管、产权管理、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
房地产市场监管是房管局的重要职能之一。房管局会负责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对房地产开发、销售、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活动进行监管。通过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监测分析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稳定房价,防止房价的大起大落,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进行资质管理和信用监管,查处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产权管理方面,房管局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包括受理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核产权资料,确认房屋产权,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房屋产籍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房屋产籍档案,确保产权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为房屋产权的流转和管理提供依据。
在住房保障领域,房管局承担着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制定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负责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审核、分配、租赁和后期管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推动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物业管理也是房管局的工作重点。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矛盾和纠纷,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房管局还负责房屋安全管理。对房屋的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房屋的安全使用,组织实施房屋安全检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