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老公起诉离婚时,需要做好多方面的应诉准备。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确定自己的诉求,按时参加庭审并清晰表达观点。
在接到法院送达的老公的离婚起诉状副本后,不要慌乱。第一步是全面了解老公在起诉状中提出的各项诉求和理由。比如,他要求分割哪些财产,对子女抚养权是如何主张的等。
接着,确定自己的态度和诉求。如果不想离婚,要找出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可以是夫妻之间日常温馨互动的照片、聊天记录,亲朋好友能证明夫妻感情良好的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能向法院表明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如果也同意离婚,那么重点就要放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上。
在财产分割方面,要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包括房产的产权证书、车辆的行驶证、银行存款的明细、股票基金账户信息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要有相应的证据,如借条、贷款合同等。如果发现老公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分割财产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子女抚养权,如果想要争取子女抚养权,要提供自己有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比如稳定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孩子一直由自己照顾的相关证据等。同时,也可以提供老公不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如不良嗜好、工作不稳定等。
然后,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纪律,认真听取对方的陈述和观点。轮到自己发言时,要清晰、有条理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出示相关证据并进行合理的说明。对于对方提出的不合理诉求和证据,要进行有效的反驳。
最后,如果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总之,在老公起诉离婚的应诉过程中,要保持冷静,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