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犯属于共犯的一种类型,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涵盖了多种不同作用的犯罪人;而帮助犯是在共同犯罪中,为其他实行犯提供辅助、便利等帮助行为的犯罪分子。
从概念上看,共犯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里的共犯包含了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帮助犯等不同角色。主犯通常是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组织策划犯罪活动的人;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而帮助犯则主要是为犯罪的实施提供非实行性的帮助行为。
在行为表现方面,帮助犯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辅助性。比如,为实行犯提供犯罪工具,像提供盗窃用的撬棍、杀人用的刀具等;或者为实行犯提供犯罪信息,告知其目标的行踪、场所布局等;还可能为实行犯排除障碍,如提前破坏监控设备、锁具等。而共犯中的其他角色,行为表现则各有不同。主犯可能直接组织、指挥犯罪行为,从犯可能参与部分实行行为但作用相对较小,胁从犯是在他人胁迫下参与犯罪。
在刑事责任承担上,帮助犯一般比照实行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为其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起到的是辅助作用。而主犯要对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承担责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处罚力度通常与帮助犯有所不同;胁从犯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帮助犯是共犯体系中的一个特定类型,与其他共犯角色在概念、行为表现和刑事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